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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1228857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7年09月19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财政局 文  号: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2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2)受双柏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

(3)拟订城市发展战略、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的政策。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城镇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城镇规划执行情况;管理城镇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绿化亮化、市容市貌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内规划和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

(4)综合管理建筑和市政工程活动。负责建筑市场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审查报批工作;规范建设市场,组织实施建筑市场和装饰装修市场准入制度;负责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建筑产品质量认证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实施保障基金统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5)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政策措施。负责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监督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8)负责建设工程定额标准化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标底和结算价审查;对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9)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建筑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0)承办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管理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能的工作部门,加挂双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牌子。核定行政编制5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现有在职人员19名(公务员18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内设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抗震设防办公室)、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股、村镇建设股、住房保障管理股、定额编制管理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股;下设4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编制54人,现有在职人员47名,即绿化管理队(编制22名、实有17名)、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编制8名、实有8名)、森湖公园管理所(编制12名、实有11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编制8名,实有7名);下设1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建筑设计室(编制4名、实有4名);下设1个中介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现有人员11名)。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6年末共有在职职工36人,遗嘱补助5人,共计41人,2015年末共有在职职工28人,其他人员4人,遗嘱补助5人,共计37人,人数比去年有所增加,主要是增加了调入人员。2016年末退休人员13人,今年没有退休的人员,退休人数与去年一致。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州住建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打造“养生福地、生态双柏”品牌的生态休闲旅游小镇为目标,坚持规划为引领,以民生保障为重点,突出制度创新,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和高效能管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城镇建成区面积达6.9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建成区面积4.0平方公里,乡镇建成区面积2.9平方公里。绿地面积达31.81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7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8.3%,绿地率达34.8%;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6.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9%,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2016年,完成县城建设规模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0216万元,完成考核任务35000万元的114.9%。销售商品房面积(包括现房和期房)11.7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全年共实施城乡建设重点项目24个,其中:续建项目12个,新开工项目12个。概算总投资173547万元,年内完成投资65000万元(包含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完成的投资)。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年初收入、支出预算469.05万元,比2015年2544.00万元减少81.6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67.05万元,比上年517.97万元减少29.14 %;项目支出预算102.00万元,比上年2026.03万元减少94.97%。主要是大部分上级安排项目资金未列入县级预算。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6年总预算469.05万元,本年收入11650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19.32万元,非财政拨款9130.95万元,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248.38%;主要是大部分上级安排项目资金未列入县级预算,同时非财政拨款主要为融资到位资金、财政偿债资金专户拨款和投资公司拨款,本年支出535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18万元,与年初预算367.05万元差异90.59%,项目支出财政拨款4946.68万元,与年初预算102.00万元差异484.97%,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项目资金支出未列入县级预算。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总收入1165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19.32万元,占总收入21.62%, 其他收入9130.95万元,占总收入78.38%。

2016年总支出535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18万元,占总支出7.57%,项目支出4946.68万元,占总支出92.43%。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公务接待费6.50万元,比上年度6.78万元减少4.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8万元,比上年度6.24万元增加5.45%,本年无出国出境费用发生。“三公”经费与去年基本持平,近年来工程项目多,往来业务增加,增加了“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末结转和结余9609.00万元,比上年增加6298.40万元,增加190.25%,其中财政拨款结转1213.31万元,占总结转结余的12.63%,其他资金结转8395.69万元,占总结转结余的87.37%,全部为项目资金结转。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6年资产合计10738.10万元,比上年增加136.70%,其中固定资产20.49万元,比上年增加25.05%,其中小汽车34.88万元,本年报废汽车一辆,划入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汽车一辆。

应收类往来款36,04.50万元,应付类往来款9,23.90万元,主要是工程多而且有些工程要等工程验收完工再统一开发票,加之以前年度预付工程款项未办理结算,本年决算报表进行了账表一致性核对。

四、本年度单位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和审核情况

2016年我单位根据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财务工作,认真组织编报年度决算,决算中做到账表一致,不漏报、瞒报有关费用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收入(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收入(支出)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收入(支出)增长率=(本期收入(支出)总额÷上期收入(支出)总额)×100%-1。

· “工资福利支出”类科目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附件【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表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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