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指导全县林业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指导全县退耕还林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建设与规划;编制全县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县林业种苗、农村能源推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及林业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参与研究拟定林业的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协调林产品加工和流通;负责全县森林防火的预测预报及扑救工作,负责全县森林生态安全管理,指导负责全县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认真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1、天保工程。一是全面落实森林管护任务。2016年省州下达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任务487.82万亩, 实际落实森林管护面积487.82万亩(其中:国有林137.03万亩、集体公益林152.73万亩、集体商品林198.06万亩),占计划的100%。二是认真组织实施2.5万亩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三是完成2015年度1万亩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项目,并做好2016年度实施的0.5万亩公益林建设项目封山育林作业设计工作。
2、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2016年,认真做好152.73万亩公益林(其中:国家级65.74万亩,省级86.99万亩)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兑现、日常管护工作,通过一折通兑现农户补偿资金914.26万元。涉及农户24085户,农村人口13.28万人。
3、退耕还林工程。一是完成2014年、2015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和2013年、2015年度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检查验收和政策兑现工作。二是完成2014-2015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种苗兑现工作。三是完成了2013-2014年度陡坡地生态治理和2014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省级检查验收。四是完成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完成2016年度州级下达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项目计划6200亩、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3000亩造林任务。五是认真做好新造林地的补植补造工作。
4、农村能源建设工程。一是完成2016年度农村能源建设任务。依托省级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推广太阳能100台、节柴改灶400口,受益农户500户,享受省级财政补助22万元。二是扎实开展推广示范工作。把推广项目建设与农村环境整治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交通优势相结合、与秀美村庄相结合、与良好的群众基础相结合、与自然资源和产业基础相结合,实行集中连片建设,逐步形成综合规模效益。
5、野生动植物保护暨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一是以“爱鸟周”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二是积极引导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切实做好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三是将野生动物肇事纳入公众责任保险,积极争取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对174件野生动物肇事案造成经济损失17.36万元进行了理赔;四是完成了境内13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和62家野生植物(种苗)繁育基地调查工作。五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泥炭沼泽碳库摸底调查工作,初步掌握了泥炭沼泽资源。六是认真开展保护候鸟清网行动。
(二)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全力维护森林生态安全
1、森林防火工作再创佳绩。2016年狠抓森林防火各项责任落实,取得了连续30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一是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三是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措施落实;四是加大检查督查力度;五是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六是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县级组建专业扑火队2支60人,分别驻扎在县城妥甸和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鄂嘉镇,各乡镇组建不少于20人专业扑火队做到“五统一”,不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七是全面开展森林火灾保险,全县508.25万亩全部投保;八是及时处置森林火灾。2016年全县共计发生森林火灾2起,过火面积11.3公顷,受害森林面积8公顷。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了有效扑救和侦破查处,破案率100%。
2、资源林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强化资源林政管理,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二是继续抓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加强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设立了23个资源林政查验点,对全县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完成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年检工作,全面规范全县木材运输。四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打击力度,强化木材流通查验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专项行动。
3、森林公安工作成效明显。扎实开展“森林火灾二号”专项行动、“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林区安保维稳专项行动、“绿剑”、“绿盾”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积极营造稳定平安和谐的林区社会氛围,着力推进“四项建设”,夯实森林公安工作基础。
4、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扎实有效。一是认真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有害生物监测工作;二是认真完成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三是完成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工作;四是开展苗圃地苗木调查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利剑”森林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六是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七是完成秋季松材线虫普查工作。
(三)营林绿化及林业产业发展稳步推进
1、营林绿化工作进展顺利。一是认真完成造林绿化任务4.3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巩固成果0.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万亩、陡坡地治理计划0.3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木本油料产业造林1万亩、核桃提质增效0.5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现圆满完成各项计划任务;二是认真抓好近山面山绿化工作,全县完成近山面山绿化3386亩;三是积极抓好全县义务植树及样板林营造工作,全县完成义务植树78.6万株,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7%,占任务数的130%;四旁植树105万株,占任务数的123%;建县级机关义务植树基地一个50亩;营造县级样板林1097.8亩。四是完成低效林改造20000亩;五是完成5000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二期检查验收兑现工作;完成了2014年度5000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一、二期检查验收兑现工作。六是完成100亩珍贵用材林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七是扎实开展征占用林地植被灰复异地造林项目;八是做好贫困林场扶贫项目工作。完成麦地新林场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完成了太和江林场二连管护点照明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完成2017年度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梅子箐林场老熊箐管护站管护房建设项目和中山林场车厘子名特果品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2、林业产业发展步伐稳步推进。一是以核桃等木本油料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林下经济产业快速发展;三是以木材采运、林产品加工为主的林材、林板产业持续发展;四是以松香为主的林化产业稳步推进。五是以林木种苗培育为主的林木种苗产业发展迅速。全县有采种基地3个、采穗基地2个,专门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62户。
3、林业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认真做好林业贴息贷款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双柏县扶持种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林业科技宣传培训工作;四是开展林业龙头企业复评、申报工作;五是认真开展省级现代林业重点县创建工作;六是扎实推进省级森林县城创建工作。
(四)林业改革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深入推进。继续完善林权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和林权信息业务的修改完善工作,扎实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继续加大配套改革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配套改革政策的知晓率,为深入推进配套改革创造良好氛围;不断加大林权抵押贷款和林权流转工作力度。在盘活林地林木资源的同时,推动了全县林业经济发展和林农收入增长。二是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成立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机构和县林业局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调研工作,及时召开调研座谈会;对全县8个林场的资源、人员、资产负债进行认真的统计;草拟完成《双柏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扎实开展国有林场清产核资工作和应收款督查;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及州林业局汇报改革思路,共争取到2016年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180.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本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上年设独立核算机构1个,无增减。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6年林业局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3人。
退休人员5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制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总收入10458.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39.06万元,占总收入的88%,其他收入1218.99万元,占总收入的12%。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收入436.79万元,占总收入的4.2%;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收入1.5万元,总收入的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收入325.53万元,占总收入的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收入73.06万元,占总收入的0.7%;节能环保支出预算3899.43万元,占总收入的37.3%;农林水支出预算4452.3万元,占总收入的42.6%;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7.67万元,占总收入的0.55%。其他收入1218.99万元,占总收入的11.7%。
全年总支出924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23万元,占总支出的13%;项目支出8007.08万元,占总支出的8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79万元,占总支出的4.7%,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收入1.5万元,占总支出的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53万元,占总支出的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06万元,占总支出的0.8%,节能环保支出3899.43万元,占总支出的42.1%,农林水支出4452.33万元,占总支出的48.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林业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支出1239.23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1003.92万元增加235.31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23.4%;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11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等费用60.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项目支出8007.08万元,比上年项目支出3109.16万元增加4897.92万元,支出比上年增加152%。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79万元,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99.4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26.36万元,森林培育626.49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69.27万元,动植物保护11.14万元,出林业产业化325.51万元,林业贷款贴息68.5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39.2万元,其他林业支出1602.89万元。
本年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双柏县林业局2016年收支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指 标 |
行次 |
本年度 |
上年度 |
比上年增减 |
增减% |
原因 |
|
栏 次 |
1 |
2 |
3 |
4 |
5 |
||
一、年度收支情况(单位:万元) |
1 |
— |
— |
— |
— |
— |
|
1.本年收入 |
2 |
10458.05 |
7294.07 |
3163.98 |
43.3 |
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支出,二是上级增加了对林业项目资金的扶持。 |
|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3 |
9239.06 |
6502.39 |
2736.67 |
42 |
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二是上级增加了对林业项目资金的扶持。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4 |
0 |
0 |
0 |
0 |
林业政府性基金拨款已取消 |
|
*事业收入 |
5 |
|
0.00 |
0.00 |
0.00 |
0 |
|
经营收入 |
6 |
|
0.00 |
0.00 |
0.00 |
|
|
*其他收入 |
7 |
1218.99 |
791.68 |
427.31 |
54 |
上级增加对林业项目资金的扶持 |
|
2.本年支出 |
8 |
9246.31 |
4113.08 |
5133.23 |
124.8 |
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支出,二是上级增加了对林业项目资金的扶持。 |
|
其中:基本支出 |
9 |
1239.23 |
1003.92 |
235.31 |
23.4 |
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支出 |
|
(1)人员经费 |
10 |
1190.65 |
971.9 |
218.75 |
22.5 |
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支出 |
|
(2)日常公用经费 |
11 |
48.58 |
32.02 |
16.56 |
51 |
因本年新增行政人员交通补贴造成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 |
|
项目支出 |
12 |
8007.08 |
3109.16 |
4897.92 |
158 |
本年上级增加了对林业项目资金的扶持 |
|
(1)基本建设类项目 |
13 |
340.59 |
109.41 |
231.18 |
211 |
本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支出 |
|
(2)行政事业类项目 |
14 |
7666.49 |
2999.75 |
4666.74 |
155.6 |
上级增加了对林业项目资金的扶持。 |
|
经营支出 |
15 |
|
0.00 |
0.00 |
0.00 |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67万元,占本年出的 9246.31万元的86.2%,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5.84万元对比, 支出增加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35.31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275.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25.53万元。
3、医疗保障支出73.06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3861.30万元。
4、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782.97万元。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6.17万元。
6、森林培育支出626.49万元,
7、动植物保护支出7.21万元,
8、林业产业化支出325.51万元,
9、林业贷款贴息68.5万元,
10、林业防灾减灾139.2万元,
11、其他林业支出1591.89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57.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7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公务接待费24.9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61.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75万元,公务接待费12.9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1.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节约0.95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1.97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2016年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增加了业务接待费,二是项目比上年增加,三是全县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增加了车辆运行费用及业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2.7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8万元,占65.7%,公务接待支出24.9万元,占34.3%,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8万元,用于开支11辆车所需的辆油然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其中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执行执勤车1辆,森林防火专用车辆8辆(其中:4辆森林防火运兵车,2辆森林防火水车,2辆森林防火指挥车)
2、公务接待支出24.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4.9万元,接待批次268人次,接待人次2540人,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国有林场改革、各个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林业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59万元,与上年32.03万元对比增加16.29万元,主要是2016年增加公务员其他交通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含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支出增长率:本年支出9246.31万元,上年支出4113.08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增长5133.23万元,本年支出增长率124.8%。
2、项目支出占总支出比例:本年度项目支出8007.08万元,本年总支出9246.31万元,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86.6%。
双柏县林业局
201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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