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旗帜鲜明讲政治,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县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部署实施一系列三年行动,打好“项目落地年”“全民招商年”“干部能力提升年”攻坚战,推行“五牌”联动、“两奖”并举、落后表态、常态培训“四项机制”,以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扎实履责做表率,“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县委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常委班子及下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县委书记带头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亲自研究调度清廉双柏“十大行动”和大监督工作,以上率下与县委常委、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督促班子成员知责担责严负其责。县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带队开展2023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责尽责严管所辖作出示范、表率。
3.综合施治树导向,干部精气神有效提振。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组织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清廉双柏”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鲜明树立“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深入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持续强化“榜样效应”,年内选树双柏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先进个人。精准实施容错纠错,为干部容错免责,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激发干部积极干事创业热情。
4.持之以恒抓作风,清风正气更加充盈。县委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重点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影响安全发展、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四风”问题防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坚持“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安全、房地产保交楼保民生等11个整治项目,深入查找群众反映强烈、利益诉求集中、涉及面广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5件,纠正村集体林经营权1203亩,挽回财政损失和群众损失,尽全力办好群众“天大的小事”,让群众在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感受公平正义。
5.全域清廉促发展,清廉建设共建共享。县委坚决扛起“清廉双柏”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全面推进“清廉双柏”建设实施意见,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清廉双柏”建设工作,阶段性总结工作成效、查找问题不足,5名县委常委领衔挂帅“十大行动”,建立挂图作战、专题调度、常态督导等机制,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契合互补,积极构建起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共同体。推动“清廉双柏”建设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干部积极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紧密结合,护航双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6.监督检查提质效,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扎实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推进“3815”战略目标情况,坚持把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国之大者”作为监督重点,对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开展蹲点调研反馈问题189个,紧盯权力运行,问责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织7个、领导干部11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围绕耕地保护、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村(社区)“三资”管理使用、巡视巡察、环保督察、审计反馈、责任制检查考核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靠前监督,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廉政档案。
7.一体推进“三不腐”,标本兼治效果不断提升。保持不敢腐的震慑常在。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成果,坚持“一把手”“四个亲自”办案机制,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高质量办理州监委指定管辖专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79人,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与下级“一把手”全覆盖开展监督谈话,督促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8.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彰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扛牢政治巡察主体责任,把牢政治巡察定位,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扣巡察工作提质增效年目标任务,修订完善《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推行县直接巡乡村、整乡一次性全覆盖的“乡村一体巡”新模式,组织开展十四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与州委第七轮巡察联动同步开展第八轮巡察,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做实了巡察“通篇文章”,提升巡察质效。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宣传部、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管理室、信访室、第一执纪监察室、第二执纪监察室、第三执纪监察室、第四执纪监察室、第五执纪监察室。18个纪检监察组,包括: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4个县委巡察组。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预算单位1个,即:双柏县巡察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22,120,283.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20,283.1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97,502.42元,增长4.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21,109,525.82元相比增加1,010,757.31元,增长4.79%;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与上年13254.89元相比减少13,254.89元,下降10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二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三是艰边津贴调标增资补发,2023年发放2022年度综合绩效奖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22,124,226.03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0,852.45元,占总支出的91.31%;项目支出1,923,373.58元,占总支出的8.6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1,115,432.42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08,793.61元,增长4.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45,478.29元,增长5.46%;项目支出减少36,684.68元,下降1.87%;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变动增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年内补发2022年1-12月艰边津贴调标,年内发放2022年综合绩效奖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00,852.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38,020.44元,占基本支出的91.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62,832.01元,占基本支出的8.73%,与上年19,155,374.16元相比增加1,045,478.29元,增长5.46%。
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变动增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年内补发2022年1-12月艰边津贴调标,年内发放2022年综合绩效奖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3,373.5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6,684.68元,下降1.87%。
与上年相比,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强边固防工作经费和留置场所办案经费36,684.68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双财行〔2023〕1号2023年县委巡察专项经费472,936.08元,主要用于开展2023年十四届县委第六轮、第七轮巡察,与州委第七轮巡察联动同步开展第八轮巡察方面的支出和外出办案人员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的支出。
2023年纪检监察办案经费1450437.50元,其中:双财行〔2023〕75号办案补助经费166,860.00元,双财行〔2023〕43号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经费207,160.00元,双财行〔2023〕64号纪检监察工作经费997,019.50元,双财行〔2023〕75号2023年办案补助经费79,398.00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谈话室建设,信息化运维,设备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20,283.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1,010,757.31元,增长4.7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4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职务变动增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年内补发2022年1-12月艰边津贴调标,年内发放2022年综合绩效奖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00,79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和机构日常运转等公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21,930.11元,商品服务支出3,097,930.69元(办公费550,135.84元,印刷费4,480.00元,电费10,140.07元,邮电费52,249.49元,差旅费867,681.00元,会议费26,026.00元,培训费6,900.00元,公务接待费22,164.00元,劳务费1,520.00元,工会经费186,191.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858.45元,其他交通费996,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1,534.20元;资本性支出580,932.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80,932.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0,03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13名退休人员统退休费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2,49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 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96,9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200.00元,决算为195,022.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000.00元,决算为172,858.4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64%,完成年初预算的9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00.00元,决算为22,16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36%,完成年初预算的50.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16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200.00元,支出决算为195,022.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000.00元,决算为172,858.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200.00元,决算为22,16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均低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1,269.27元,下降6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55,844.29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389.98元,下降13.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035.00元,下降46.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由于办案需求购置255,844.29元公务用车1辆,2023年无公务员用车购置费;二是2023年接待省州纪委问题线索核实和审查调查工作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19,035.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展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外出办理专案,问题线索核实,开展监督检查,到上级部门汇报工作等所需的车辆燃油费、车辆维修(护)费、车辆保险、过桥过路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监督检查,核实问题线索,审查调查,蹲点调研等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8,889.11元,比上年增加97,262.53元,增长5.85%,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增加4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23年工会经费比上年增加40,200.00元,培训费比上年增加5,800.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5,297.00元、电费10,140.07元、邮电费47,647.75元、差旅费150,000.00元、会议费26,026.00元、培训费6,900.00元、公务接待费22,164.00元、劳务费1,520.00元、工会经费186,191.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858.45元、其他交通费用905,21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534.20元,离退休公用经费3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7,492,302.45元,其中,流动资产15,083,102.58元,固定资产2,073,199.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336,0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46,424.9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9,573.57元。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置电脑、复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091.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41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674.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9,091.4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双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3、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4、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5、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