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财农〔2019〕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达2019年第一批省级抗旱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9〕84号)以及县人民政府对《双柏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抗旱资金分配明细表》的批示,现将省级抗旱资金4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资金列入2019年“2130315.抗旱”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不得挤占、挪用、滞留,不得用于无灾地区与灾害无关的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请各乡镇于2019年7月10日前将省级下达抗旱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报县水务局、县财政局。
附件:1.双柏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抗旱资金分配表
2.双柏县第一批省级抗旱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双柏县财政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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