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颐源口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颐源口腔诊所于2024年5月30日向本机关提出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5月30日作出了同意双柏颐源口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颐源口腔诊所新建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通过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双卫放XK决字[2024]第0009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