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 08 月 21 日向本机关提出双柏县城排水防涝提升完善工程建筑工程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于 2024 年 08 月28日作出了双柏县城排水防涝提升完善工程建筑工程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 双行审决〔2024〕291号 ),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