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双柏县安居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 08 月 23 日向本机关提出双柏县兴龙小区建设项目建筑工程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于 2024 年 08 月30日作出了双柏县兴龙小区建设项目建筑工程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 双行审决〔2024〕293号 ),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