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华电(双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向本机关提出《干海资光伏发电项目》取水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0 号)第二十三条、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文书编号:(双行审决〔2025〕352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