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2019年10月31日向本机关提出《双柏县城查姆山景观瀑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9年 12月 9 日作出了《双柏县城查姆山景观瀑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双行审许[2019]28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