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双柏县马龙河林场 于2019年11月27日向本机关提出《双柏县马龙河林场关于三尖山、大岔路管护点三尖山果园山箐引水取水许可证延续取水》审批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0 号)第三条第二款、第十四条、水利部《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34号令的规定,于2019年 12月 5 日作出了《双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双柏县马龙河林场三尖山、大岔路管护点三尖山果园山箐引水取水许可证延续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双行审许[2019]24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