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双柏县水务局于2025年10月22日向本机关提出《双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1月20日作出了《双柏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双行审决〔2025〕511号),现予以公开。
双柏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