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2期)
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和审批流程要求,现将我县拟同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的1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2日—8月16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股反映。
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文昌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与工伤保险股。
邮编:675100 联系电话:0878—7720288
附件:双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公示表(2024年第2期)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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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公示表(2024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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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 位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性 别  | 
    提前退休理由  | 
   
1  | 
    大庄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 
    朱晓明  | 
    1968.05  | 
    男  | 
    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提出提前退休申请。经审核符合以下条件: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及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出具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诊断机构:楚雄州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侧大脑中动脉闭塞;2.高血压;3.糖尿病);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