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王平等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王平,男,双柏县职业高级中学职工。2025年4月21日16:15左右,王平在学校参加防暴恐袭击演练活动过程中,不慎跌倒,导致左手手腕跟手肘受伤。经楚雄州中医医院治疗诊断为:1.左尺骨冠突粉碎性骨折;2.左肘关节内外侧韧带损伤;3.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经研究,该同志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杨兴伟,男,云南举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5年5月7日15:15左右,杨兴伟在双柏县大庄干海资光伏项目施工地装卸钢筋笼时,不慎跌落,导致背部、胯部受伤。经楚雄州中医医院治疗诊断为:1.T12椎体压缩性骨折;2.左侧耻骨上支、双侧耻骨下支骨;3.T12右侧椎弓骨折;4.T11右侧下关节突、棘突根部骨折;5.腰背肌损伤;6.S3椎体骨折;7.S1、2、4椎体骨挫伤;8.双肺挫伤;9.双侧胸腔少量积液等。经研究,该同志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李美蓉,女,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2025年5月8日17:34左右,李美蓉在锁单位大铁门拉关的过程中,铁门突然倒下,躲避不及被砸伤。经双柏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1.急性外伤后头痛;2.颈部挫伤;3.左肩部挤压伤。经研究,该同志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文昌路,邮编:675100,联系电话:0878—7711204。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