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朱利美等7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朱利美,女,在师宗明利劳务队(个人独资)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分包的双柏县青香树光伏项目工地从事安装工作。2024年7月11日18时左右,在双柏县青香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光伏板压条紧固安装工作时,不慎从光伏架上摔下,致左手臂受伤。2024年7月12日,由工友送其至富良棚乡卫生院药物治疗,后回工作宿舍休养康复。2024年7月20日上午11时左右,工地负责人要求朱利美陪同送餐到工地,在货车车厢内,为防止餐食倾倒,不慎致左手再次受伤,2024年7月22日由工友送至峨山县中医医院检查。2024年7月23日,送其至玉溪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1、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并尺骨茎突骨折。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袁晓娟,女,双柏县文化和旅游局职工。2025年6月18日15点30分左右,袁晓娟在单位安排到双柏县鄂嘉镇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时,在前往鄂嘉镇平掌村委会老石羊银矿文物遗址巡查途中,不慎踩空从高处摔落,导致全身多处受伤。受伤后到楚雄州中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医院诊断为:1.骶骨骨折;2.右腕关节及膝关节皮肤擦伤;3.脑震荡。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尹桂琼,女,双柏县妥甸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工。2025年7月1日上午5时10分,在查姆小学食堂为学生煮早餐时被开水烫伤。当时烫伤时没有太在意,此后两三天时间被烫伤的地方大面积溃烂,于7月5日到双柏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1、下肢烫伤;2、累及体表10%以下的烫伤;3、下肢皮肤感染。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苏丕安,男,云南阿里郎黄牛养殖有限公司合同工。2025年6月16日9点30分左右,在阿里郎公司工作期间,在给黄牛打耳标时,不慎被牛整伤左肩。受伤后,前往双柏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医院诊断为:1、左肩关节扭伤。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李存达,男,云南阿里郎黄牛养殖有限公司合同工。2025年6月16日9点30分左右,在阿里郎公司工作期间,在给黄牛打耳标时,不慎被牛整伤右手指和腰部。受伤后,前往双柏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医院诊断为:1.右第一指手指开放性损伤;2.腰部挫伤。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洛子军体,男,云南恒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工。2025年4月1日19时20分,在双柏县大庄镇K7地块进行打孔时,不慎摔倒,被机械压伤手指,在场工友送到大庄卫生院进行拍片检查,拍到右侧第四指骨远端外侧缘局部皮质不连续,进行了骨头复位及伤口缝补;第二日转院至双柏县中医院住院治疗。中医院诊断为:1、右手环指近节指骨骨折;2、右手环指清创缝合术后。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李里军建,男,云南恒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工。2025年6月13日16时00分,在双柏县大庄镇光伏项目K15地块进行人工钻孔工作过程中,脚被石头绊倒,人工钻孔机械倾倒下来,压伤手臂。受伤后由工友送到双柏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医院诊断为:1、左桡骨闭合性骨折;2、左前臂软组织受伤;3、多处皮肤浅表擦伤。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文昌路210号,邮编:675100,联系电话:0878-7711204。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