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琼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东城社区小团山自建房物业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东城社区小团山自建房基本情况
双柏县城东城社区小团山片区于1985年由双柏县房地产开发服务站开始开发,占地面积约10亩。1992年由双柏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建盖出售,小团山片区90%为城镇居民买地建盖住房,以居民自主建房为主。2016年,小团山片区列入棚户区改造,共投资300余万元对该片区完善公共基础设施,主要对排污、排水系统、绿化种植、路灯安装、护栏安装、片区房屋外立面粉刷等方面进行改善,至此整个小团山片区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惠及380多户居民。
二、小团山片区特殊情况
由于小团山片区以自建房为主,整个片区整体规划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初,从布局到功能配套均比较滞后,该片区区域面积广,交通出入口多,内部有私人住宅、单位住宿区,有公共道路,有私人菜园、花园,住户公共意识较差,无公共用房,不具备引进物业管理的条件,目前由住户自管或网格区协助卫生保洁。
三、小团山片区自建房屋物业管理措施
小区是否需要引进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服务,是由全体业主决定的事项,不可以行政命令或指定。建议小团山片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商议物管事宜,业主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感谢您对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