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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双柏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jtj -/2024-0808021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8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交运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苏友仁代表:

你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交通运输局给予协调对持有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城际公交或给予适当折惠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建议很好。推进退役军人及其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退役军人事务部与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对于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形成拥军优属的价值导向和浓厚社会氛围具有积极正向作用。您提出的《关于请交通运输局给予协调对持有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城际公交或给予适当折惠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县交通运输局对该项工作筹划已久,8年前,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原双柏县交通运输运政管理所)、公交企业等部门到周边县市学习“公交一卡通”推广应用工作,其中就涉及到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优抚人员等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问题,借鉴做法完成“公交一卡通”装置设备和免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优抚人员、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等)、优惠(学生)乘坐城市公交车等费用概算,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争取县财政对概算部分费用给予补贴,由于县财政困难,无力解决补助资金而搁置。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后,县交通运输局再次指导公交企业筹划该项工作,但在自驾出行逐渐占据道路客运市场背景下,加之网约车、城市共享电单车等新业态发展的冲击,导致城市公交无力应对运营亏损而停业停运。鉴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县交通运输局经多方努力,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取得支持,同意使用道路客运成品油退坡资金(涨价部分)补助公交企业购置4辆城市公交车恢复运营。

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对持有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公交企业等相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参照其他县(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做法,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改、文旅、卫健、政管、市监部门联发《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证享受优待的通知》(双退军人联发〔2024〕1号)。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营造“尊崇军人、尊重英雄、关爱国防、热爱部队”良好氛围。对于城际公交的特定条件,与城市公交的运营管理不是同一类,不允许乘客站立乘车,禁止超员,性质上仍然归属班线客运管理范畴。城际公交票价实行折扣优惠(例如双柏县城至楚雄市区班线客运票价为16元/人,城际公交票价为10元/人,降幅为37.5%,妥甸至大庄班线客运票价为10元/人,城乡公交票价为7元/人,降幅为30%),主要通过降低运营成本来实现,一般采用新能源公交车,但投资发展成本很高(一辆中型新能源公交车单价不低于60万元)。综合考虑道路客运市场多样化分担率、公交企业承担社会公益责任、维护正常运营和发展承受能力等因素,暂时无力推广对持有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免费乘坐非常规公交(包括网约车、出租车、旅游车、城际公交和城乡公交等)的问题,敬请给予谅解!下一步,我局将一如既往关注对持有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城际公交或给予适当折惠工作,与关爱“一老一小”等工作同步推进,争取早日实现更多的普惠民生工程。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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