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局报送了关于申请审批《双柏县城山神庙箐弃渣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经审核,决定受理,进入审查程序,并定于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下午3:00分在楚雄智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妥甸镇长青小区C-5)召开《双柏县城山神庙箐弃渣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目提出建议、意见,同时对审查过程及方案审查意见进行监督。
双柏县水务局
2018年6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