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6101000
双柏县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卫生健康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辖区内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辖区内卫生计生服务资源。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指导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有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并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执行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措施。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指导。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
4.拟订辖区内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卫生计生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制度。
5.制定辖区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执行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监督指导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7.落实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基本药物目录,以及云南省药品增补目录,执行省、州、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
8.拟订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指导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合理布局辖区内中医医疗机构并实施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县生育政策,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政策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协调有关部门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各项政策措施,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机制。
12.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技研究项目。开展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拟订卫生计生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卫生计生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卫生援外工作。
13.承担双柏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双柏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双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双柏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内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办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双柏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5.实施健康扶贫工作。努力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是建立四重保障制度,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二是落实便民惠民措施,让贫困人口“方便看病”;三是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让贫困人口“看得好病”;四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让贫困人口“尽量少生病”。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扛牢压实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做好县内疫情防控的同时,配合做好民兵支援耿马300多人次的服务保障工作;39名医务人员深夜驰援瑞丽情工作。
2.持续抓好健康扶贫工作。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全面推行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即时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二是抓实“三个一批”。按大病、重病、慢病进行分类治疗管理,疾病核查核准率达100%。三是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基本医保政策、大病保险倾斜、医疗救助托底的“三重保障”机制,全县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四是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20年全县组建了88个共167人组成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共为57446城乡居民提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其中建档立卡人口签约服务24037人,签约率、履约率均达到100%。
3.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完善破除以药养医改革成果,实行“一州一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省州同步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二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好县、乡镇、村三级分级诊疗的标准,建立便捷转诊通道,为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三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制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四是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提高医院管理能力和水平。
4.加强人才培训,优化队伍素质。根据县、乡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与医疗保健需求,制定卫生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将医疗卫生人员、医技辅助人员、护理人员有计划、分期分批选送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学习深造,强化岗位锻炼,不断提高县、乡镇医疗卫生队伍的业务技术水平。2020年至今,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共选派92人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其中到省级及以上医院进修学习35人、州市级医院进修学习46人、县级医院进修学习11人,其中1至3个月短期培训学习46人、3至6个月进修学习17人、6个月以上至1年的月18人,1年以上至3年规范化培训的有11人。
5.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一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户签约率100%;二是扎实推进基层卫生工作。强化培训力度,不定期组织基层医务人员进修及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质量。三是继续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5‰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0%以上,综合节育率保持在80%以上。四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政策。
6.提升大健康产业及中彝医药服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张牌”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探索“康养+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之路,全力打造“养生福地、生态双柏”品牌;根据双柏资源、生态环境、区位优势及人文地理等因素,围绕“五大攻坚战”、 “10大专项行动计划”谋划储备一批健康养生项目, “十四五”期间谋划储备健康养生发展规划项目15个79.45亿元;强化服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着力推进中彝医药“一馆三中心一科一室”建设以及中彝医药“双百九五”工程和“1155”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县中彝医药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扎实开展乡、村两级中医从业人员中彝医药适宜技术“1155”培训,累计培训达150余人次,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能够开展中彝医服务,85%的村医生能提供中医药服务,营造全县人民信中彝医药、爱中彝医药、用中彝医药的浓厚氛围。
7.加大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力度。一是优化生育办理流程,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完善全员人口计生信息数据库建设。二是加强卫生执法执法工作力度,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医疗服务市场等监管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医院、医疗安全、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8.全力做好双柏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克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顺利迎接国家暗访抽查,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如期实现。
9.抓好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纳入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双柏县卫生健康局
2.双柏县妥甸镇卫生院
3. 双柏县大庄镇卫生院
4. 双柏县法脿镇卫生院
5. 双柏县石咢嘉镇卫生院
6. 双柏县安龙堡乡卫生院
7. 双柏县大麦地镇卫生院
8. 双柏县爱尼山乡卫生院
9.双柏县独田乡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2020年实有人员编制21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2020年末,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94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3人,无离休人员,退休 63人。
2020年卫生健康医疗部门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双柏县卫生健康局(汇总)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双柏县卫生健康局(汇总)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851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65.8万元,占总收入的91.62%;事业收入1375.75万元,占总收入的7.43%;其他收入175.6万元,占总收入的0.95%。与2019年的6564.09万元相比增加11953.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中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拨入11000.00万元;二是2020年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拨入项目资金400.00万元;三是国家投入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400余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医疗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47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6.08万元,占总支出的21.63%;项目支出14477.96万元,占总支出的78.37%;与上年6516.9万元相比增加11957.14万元,增加1183.47%。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支出11000.00万元;二是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支出404.56万元,其他常规项目资金支出552.5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96.08万元。与上年4302.17对比减少306.09万元,下降7.1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系统退休4人,新调入人员工龄相比较短,相应工资福利费用及社会保障缴费减少,相应的支出同时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9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7.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2.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2%,职工住房、公积金等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3.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项目支出14477.96万元,与上年2214.74万元相比增加12263.22万元,增加553.7%。增加的原因为:中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支出11000.00万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支出404.56万元,其他常规项目资金支出858.66万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
2.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发行服务费支出。
3.210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4.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管理日常运行。
4.210030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5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院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
5.2100399 其他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支出110.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院人员经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生活补助支出。
6.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87.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公共卫生支出。
7.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92.28万元,主要用于防治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患者的专用材料及生活补助。
8.210041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88.76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支出。
9.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支出。
10.2100601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100.48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的开展。
11.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4.1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36.6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方面(其他家庭补助)的支出。
13.21012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4.85万元。
14.2101399 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4.7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15.2101601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4.53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16.2109901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65.67万元,主要用健康扶贫支出。
17.2290402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1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支出1100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22%,其中:基本支出3165.28万元 ,项目支出2786.17万元。与上年5020.58万元相比增加930.87万元,增加18.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下达项目指标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老年福利支出,具体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3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98.7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9.45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65万元。
3、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14.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主要用于行政管理日常运行。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6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9%,主要用于保障卫生院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
5、公共卫生17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1%,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活动的开展。
6、中医(民族医)药专项10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药专项的开展。
7、计划生育事务27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9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4.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10、其他医疗救助补助支出1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11、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
12、其他卫生健康支出6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健康扶贫支出。
13、住房公积金18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3.9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的92.25%。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44万元,完成预算数24.55万元的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06万元,完成预算数19.35万元的9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3.4万元,下降7.7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别在项目支出中分别列支4.25万元和1.6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68.75万元,下降62.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26万元,下降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9万元,下降12.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2020年未购置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74.6万元;二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在项目支出中分别列支4.25万元和1.6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4万元,占55.4%;公务接待费支出18.06万元,占4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06万元,外事接待无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64批次,接待人次2709人。公务接待费支出与2019年20.55万元相比减少2.49万元,下降12.11%。
国(境)外接待费:2020年我局无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18万元,与上年支出197.76万元相比增加74.42万元,增加37.63%;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全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新招录人员,用于保障卫生健康医疗部门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水电邮电费等各项支出增大。其中用于办公费52.24万元、印刷费2.42万元、手续费0.19万元,水费2.45万元、邮电费6.24万元、差旅费8.45万元、维护费55.3万元、会议费0.23万元、培训费0.58万元、公务接待费13.86万元、专用材料费53.11万元、劳务费13.43万元、工会经费18.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9万元、其它交通费14.01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4.1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0.83万元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资产总额16685.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55.34万元,固定资产1485.31万元,在建工程9819.14万元,无形资产4.89万元,其它资产20.7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48.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19.1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7737.6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双柏县中医院建设项目投入增加。2020年我局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出租房屋。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双柏县卫生健康医疗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97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双柏县中医院重点建设续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50亩,建设面积55291.77平方米,编制床位数500张,计划总投资23000万元。
截至目前到位资金16424.98万元,其中:2018年中央到位资金4000万元,县级安排前期费用到位资金424.98万元、地方专项债券资金11000万元、2020年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中央资金到位1100万元;现支付项目资金10932.22万元,其中:项目前期经费58万元;缴纳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300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33万元、耕地开垦费45.57万元;缴纳永久性森林植被恢复费114.94万元;按照签订合同要求,需支付工程费用一期30%,1500万元;按照合同支付设计费、地勘、监理费用80.2万元;拨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款200万元;支付工程进度款300万元;
目前已完成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应急宿舍1186.78平方米,主体已封顶;门诊楼8455.73平方米,完成二层楼板钢筋板扎;医技楼8359.88平方米完成一层钢筋板扎;1#住院楼51505.87平方米,地下3509.33平方米,完成地下室封顶,正在进行一楼柱子施工。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为居民提供分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中医药、综合管理等6类,包括子项14项,其中:针对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2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6项(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5项(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的公共卫生服务1项(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开支相关费用。
健康扶贫:从2017年起,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四重保障”措施,实现“九个确保”: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详见第二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80%;确保8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详见第六条);确保医疗救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保贫困县脱贫摘帽时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30万人口以上的达到二级甲等),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项目开支。
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反映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教育奖学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升学加分、独生子女保健费、免除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资金、养老生活补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相关补助。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