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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wsj /2025-00002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8月26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卫健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王福国、王景书、刘文辉、黄忠良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双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实施以来,为破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机制,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能力,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于2012年3月正式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目录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共520种。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遴选、审核和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年调整1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为降低医疗费用发挥重要作用。为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和《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范本(试行)》的通知要求,对医保目录药品进行规定: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不得少于300个品种,村卫生室不得少于80个品种,两病(高血压、糖尿病)药品:乡镇卫生院不得少于30种,其中糖尿病用药不得少于10种,高血压用药不得少于20种,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两病”用药保障,村级卫生室原则上根据服务人群合理储备“两病”用药。目前多数基层医疗机构按以上要求配备药品,但有少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诊疗能力薄弱,药品配备过少。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由于人员调动,经验丰富的医生退休,医生队伍出现青黄不接情况,群众对工作年限短的医生信任度不高,就诊率低,部分药品因用不出去而过期失效,为减少药品亏本,出现药品配备种类过少情况。二是药品相关知识普及不到位,群众用药理念未能转变,对部分同种药品不同名称、不同包装,或对一些已淘汰的药品情况不清楚。三是部分群众习惯使用药品未纳入国家医保报销目录,基层医疗机构难以配备。四是药品招采配送“碎片化”,供货商由于配送数量、品种过少而成本过高,一时难以及时配送到位。针对以上问题,县卫生健康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在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等级医院创等达标评审的同时,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创建国家推荐标准建设,目前(石咢)嘉中心卫生院已顺利通过国家推荐标准;大庄中心卫生院正在努力创建,争取年内通过国家推荐标准评审,逐步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村卫生室按照《云南省2024年村卫生室提档升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中心村卫生室实施提档升级,提高诊疗服务能力,目前我县雨龙村卫生室已争取到提档升级项目,并作为试点正在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对每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村医生统一组织考前培训,提高合格率;每年组织60多名村医生参加中彝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提高中彝药适宜技术在基层推广使用率。三是加强用药知识宣传普及。利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机,进村入户对群众开展用药知识宣传普及,提高群众对合理用药知识知晓率。四是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管理。为全面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降低药品采购成本、优化使用结构,减轻群众药耗费用负担,按照《楚雄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双柏县县域医共体总医院制定下发了《关于成立药品耗材统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分院(含八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药品、耗材采购计划统一报医共体总医院审批后采购配送,缩短药品配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药品成本。

当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卫生医疗保健服务工作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各位代表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下,通过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将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存在的问题也将会得到逐一解决,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也将会得到不断满足。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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