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双柏县自然资源局按召开听证会程序于2024年1月26日举行了《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听证报告,现将该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听证会的情况报告
为了增加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参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楚雄州重大决策听证实施办法》要求,双柏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组织方”)于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就《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是否适当直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3年12月13日,组织方在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发布《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2024年1月24日,组织方在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发布《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第2号),公布了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11:30时,听证会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监察人1名,是派驻双柏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王仙美;
决策发言人1名,是双柏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郭斌。
听证会由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周世全主持,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黄平、规划股付桦担任会议记录人。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27名,包括县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妥甸镇和村委会相关负责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县自然资源局。听证代表实到22名,实际出席人数已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按照听证制度要求,举行了听证会。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介绍听证参加人员情况。
(二)监察人核实听证代表参加情况并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书。
(三)宣读听证会纪律。
(四)决策发言人就《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简要情况说明。
(五)陈述人昆明麦普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作简要陈述。
(六)听证代表对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主要针对规划土地用途调整后主要控制指标、规划目标、国土空间用途结构和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是否受影响、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片块分布是否合理)。
(七)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八)请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九)听证会主持人作听证会总结。
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这次听证会,各位代表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凭着各位代表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对各部门各区域情况的熟知,对我们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地分析研究。各位代表本着对《方案》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各抒己见,结合部门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核实报告中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与前期提供的数据是否一致;
(二)核实是否有《自然资源规定》文件;
(三)建议对涉及调整地块的具体位置进行说明;对调整的土地规划图做到更清晰;完善调入调出地块矢量数据;
(四)鉴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已于2023年12月1日第6次常委会审核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议编制单位统筹工作开展时间,确认是否需要在方案中修改相关表述;
(五)请技术编制单位严格按照要求,针对会上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后,报县州省级审核。
三、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此次听证会准备充分,操作规范,参会人员资格符合要求,全部完成会议预定的议程,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次规划土地用途调整的初步成果和工作情况汇报清晰,参加会议的22位代表观点鲜明、意见明确,对《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四、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针对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的意见,对该方案的细节进行了优化:
(一)方案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最新占用面积;
(二)方案中引用的法律依据为《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已对文本进行了校正;
(三)本次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成果包括文本、图件、矢量和附件四项内容,其中文本主要展示调整的主要内容,图件展示调整地块的位置,根据各位代表的建议,已在文本中增加说明本次调整地块涉及的村委会村小组,以及附图展示;
(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2月1日起施行,建议编制单位统筹工作开展时间,确认是否需要在方案中修改相关表述。该条建议已采纳,在后期上报的方案中将对其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