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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结果的公告(第3号)

日期:2024年01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按照《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和(第2号)要求,双柏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01月15日上午9:00分在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举行了《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对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是否合法、适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听证后根据听证代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现将《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向社会发布。

附:《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1月24日

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了推行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相关要求,双柏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听证机关)于2024年01月15日上午9:00分在县自然资源局6楼举行了《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根据《云南省自然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便笺〔2023〕969号)、《云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园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技术方案》、《云南省林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技术方案》、《云南省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技术方案》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综合分析园地、林地、草地质量,加快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于2023年04月中旬全面启动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经基础资料收集、外业调查、内业测算、初步成果编制、意见征询、州级审查、省级审查,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此次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3年12月04日,按规定在双柏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了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2024年01月02日,发公布了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陈述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2024年01月15日上午9:00分在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举行《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共49人(其中听证代表38人,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2人,听证记录员1人,技术单位陈述人1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委员4人)。听证会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罗小平同志主持,决策发言人由县自然资源局吴忠、李淑芬同志担任。听证监察人由县政协经济农业农村和资源环境委员会许红波同志、县司法局李彬源同志担任,听证委员由县不动产登记局苏正华同志、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李欣霖同志、县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王燕同志和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董翠红同志担任,听证记录人由县自然资源局刘海英同志担任。

本次听证会到会人员共计45人,其中:实到听证代表36人,符合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宣读听证纪律和听证会场有关注意事项。

2.介绍听证说明人、监察人、记录员名单,介绍听证代表、出席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3.介绍说明听证事项,介绍听证规则,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4.技术承担单位代表就本次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介绍和说明。

5.听证代表对本次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发表意见和提问,并填写听证会意见表、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调查表、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

6.技术承担单位陈述人和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对本次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回答、说明。

7.决策发言人对听证会进行听证总结。

8.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9.听证会议小结。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此次听证会上,到会的听证代表踊跃发言,对《双柏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梳理和汇总,归纳总结如下:

1.气候因子不纳入指标体系,影响干热河谷基准地价应在后文作附注说明。

2.部分字有误,请认真核对。

3.双柏县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中现状面积与后文统计表中面积不对应,少了89.67公顷,请认真核对数值。

4.定级的相关区域的划定,各乡镇是否能明细进行划分。

5.对文本再次进行审核,修改错误内容;所有林地级别划分能否参照乡镇区,高、中、低海拔来划定。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的处理情况

上述意见和建议,经听证决策人合议后,就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如下:

1.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气候因子不纳入指标体系,影响干热河谷基准地价,应在后文作附注说明。”

此意见采纳。已在后文作附注说明。

2.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部分字有误,请认真核对。”

此意见采纳。已进行核对修改。

3.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双柏县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草案中现状面积与后文统计表中面积不对应,少了89.67公顷,请认真核对数值”。

此意见不予采纳。草地定级对象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现状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他草地,不包括划入湿地范畴的沼泽草地,其中89.67公顷为沼泽草地。根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双柏县草地定级对象只包含其他草地,面积为5657.62公顷,无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故不予采纳。

4.定级的相关区域的划定,各乡镇是否能明细进行划分。

此意见部分采纳。按技术方案此次定级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图斑为定级单元,采用多因素综合法进行定级,级别较为分散,但整体趋势呈现由县级向外扩散的趋势,符合技术方案要求,各乡镇均涉及各个级别,分乡镇级别面积统计表在技术报告中有所体现。

5.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对文本再次进行审核,修改错误内容;所有林地级别划分能否参照乡镇区高、中、低海拔来划定”

此意见不予采纳。本次技术方案指标体系中,未将海拔纳入林地定级指标体系中,所以本次林地定级未考虑海拔这一项指标。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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