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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三期)

索引号:sbxsjj1 -/2024-0919001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19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市监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序号

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原因排查

行政相对人信息

启动核查

处置信息

监管部门采

取控制措施

企业采

取措施

企业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备注

1

荞饼

XBJ24532322720830243

2024-05-30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Al),mg/kg;标准指标:≤100;实测值:205

名称:双柏县麦东糕点店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妥甸镇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长晟中央广场尚购超市内

名称:/

住所:/

2024年云南楚雄双柏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由于在加工散装称重荞饼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不严,人为操作不当,过量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明矾,从而导致铝的残留量(干样品,Al)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名称:双柏县麦东糕点店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妥甸镇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长晟中央广场尚购超市内

任务领取时间:2024-07-01

启动时间: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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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双处罚〔202477                 当事人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物质铝残留量(干样品,Al计)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散装称重荞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可以依法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并应当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酌定处罚种类和其中的罚款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59.40;二、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0元。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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