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双柏县城排水防涝提升完善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878-6147250(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办公室);传真:0878-6147250。
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花园;邮编:675100。
名称 |
双柏县城排水防涝提升完善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双柏县城 |
建设单位 |
双柏县 住建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万绿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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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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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位于双柏县城规划区,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线性工程,雨水管网工程主要涉及双兴路至兴贸路交叉路口、东兴路至南安森林公园交叉路口、人民路至査姆大道交叉路口、元双路至兴贸路交叉路口,线性工程总长 17.3km,总投资6084.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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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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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双柏县城排水防涝系统提升改善项目。项目实施主要环境影响在施工期,运行期不向外界排放污染物。主要污染源有施工期噪声、扬尘、建筑垃圾、土石方、运输及动力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作业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破坏可能导致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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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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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应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施工的地块四周单独设置不低于 2.5m 高的围挡。施工过程中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区域避风处,覆盖篷布,定期洒水降尘。 (2)施工生产区设置沉淀池,工具清洗、洗手废水采取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废水不外排。 (3)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应避免在昼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之间施工及运输。在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围挡作为隔声降噪措施。运输车辆途径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时避免鸣笛,减速慢行。 (4)每个施工段设置 2 个垃圾桶,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垃圾集中处置点集中处置;每个施工段产生的建筑垃圾,经收集、回收后,运至当地建筑垃圾集中处置点进行处置;围堰拆除过程产生垃圾及施工过程产生弃方设置弃渣场堆存,不得留在项目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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