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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于应该在项目建设哪个阶段办理?

索引号:sthjj -/2023-1026010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26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末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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