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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对双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160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7年11月22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 生效日期:

 
施正在、李桂莲、赵海琛、施翠丽、李朝友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龙门电站建设占用林地赔偿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于2017年10月27日双柏县经信局分管副局长一行2人与他宜龙村委会一同到龙门电站进行实地核实,据了解,电站于2017年7月已停止运行至今,电站内部只有3名管理人员值班,欠款具体情况无法得到核实。后经与当时征地参与人员张之荣和安龙堡乡当时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核实,协议已经无法找到,但根据张之荣表态,目前龙门电站正在进行转让程序,他会将涉及的所有征占用土地林地一并告知受转让者,转让成功后并通知两县有关土地林地欠款的集体或个人。

因时间较长,电站、乡政府人员变动较快,相关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致使后面工作人员无据可查,基于以上情况,特作出以下建议:

一是请安龙堡乡人民政府继续与当时安龙堡乡征地当事人寻找协议文本;

二是请他宜龙村委会加强与张之荣联系沟通,及时掌握电站转让相关进度情况。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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