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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政协双柏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 -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195437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07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政府办 文  号: 生效日期:2022年02月18日

苏能生委员:

您在政协双柏县委员会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县城周边道路沿线征收遗留土地管理的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的城镇建设加大,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土地范围愈来愈大,征地遗留问题事件时有发生,从近年来的征地工作看,农用地报批后统一征收过的土地被群众私挖乱种、私搭乱建影响市容市貌等情况,是由于土地未能及时出让,及时开工建设,如:部分土地在报批前政府与企业已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土地报批、征收后用地单位迟迟未办理具体项目供地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还有部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因立项、资金等问题未能及时开工建设造成了土地闲置,加之征地后政府监管不力,相关部门未能及时制止群众违法占用被征土地。造成类似情况的重要因素是农民不了解征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征地的意义。下一步政府在项目建设、征地前将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以及征地拆迁资金补偿政策和有关程序宣传,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一是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印发法律法规手册、广播、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把项目征地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广大群众中,让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征地补偿政策、标准和手续。二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宣传。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同时,组织工作队深入村屯和群众,宣传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及项目建设对沿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一户一户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群众的大局意识,争取每个被征地居民小组、每个被征地户支持配合征地工作。同时做好纠纷土地的调解工作。对存在纠纷的土地,将组织司法、调处等部门人员及时调处。理清土地的权属,确定土地征用范围界线并设立相应标志、标识,加大对县城周边被征收土地的管理,对私挖乱种和私搭乱建情况保持高压处罚力度。

对于道路沿线一些未征收的零散土地,政府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摸底排查,对道路沿线土地统一规划,对需要征收的土地依法开展用地报批、征地,杜绝私自买卖土地、漫天要价等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做到合理使用土地。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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