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出的《关于在对项目建设规划评审过程中让双柏本土的民俗特色融入到规划中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十分切合实际,同时也是我们一直在努力解决的问题。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但与广大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要求还有差距。虽然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了城乡特色风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但是你所提的本土民俗特色文化融入不够、部分建设项目缺乏特色、没有灵魂的问题仍然存在。为此,我们也一直在不断努力,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制定出台了《双柏县县城特色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构建彰显民族特色、历史文化、地域特征、时代风貌的城乡风貌管控体系,突出彝族建筑文化、彝族虎文化和山水园林城市特色。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建设结合县城自然地形及周边环境灵活变化,形成空间丰富、组合自然的有机组团,着力建设“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画中”精品县城。在特色风貌上,坚持以彝族文化元素为建筑外观主导,采用天然石材、木材或相近质感的装饰材料为建筑外立面装饰,以彝族“红、黄、黑”三种色彩要素为表现手法,窗栏、格栅体现彝族文化的深色调加以点缀,屋顶采用坡顶瓦屋面或现代仿制型材料,在马头墙、建筑物空旷的墙壁上适当点缀虎文化标志,城乡风貌别具特色。
二是建立了完善的城乡规划审查、审批、验收制度。规划审批坚持先审查、再审批,坚持批前公示、批后公告。规划审查坚持先专家审查、行政审查,再报规委会审议。规划验收严把特色风貌关,特色风貌不合格的不予规划验收。为健全城乡规划决策机制,我县于2014年成立了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设置分为规划类5名、经济类5名、建筑类3名、旅游类2名、道路交通类2名、园林绿化类3名、给排水类3名、电力电讯类3名、民族文化保护类2名、法律类2名、公众委员5名,11类共35名。现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即将届满。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规范城乡规划管理,把好城乡特色风貌规划建设关,推动“美丽县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至于你提出的在规划评审专家中加入文化、艺术类专家一事,将在下一步城乡规划专家委员会换届及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工作中予以落实。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