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黎思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办、局:
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双干字〔2013〕24、29号文件通知,现将黎思桥等同志任免职务通知如下:
黎思桥 免去双柏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兼)职务;
李泽华 免去双柏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双柏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杨 辉 免去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清宏 免去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双柏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李 杰 免去双柏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明富 免去双柏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段智富 免去双柏县司法局大庄司法所所长职务,任双柏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永富 免去双柏县司法局大麦地司法所所长职务;
施正宽 免去双柏县司法局安龙堡司法所所长职务;
段兆元 免去双柏县司法局独田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雁飞 免去双柏县监察局派出第六监察分局局长职务,任双柏县财政局副局长;
苏志武 免去双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李交生 免去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任双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兼新闻出版局局长(保留正科);
郭汝金 免去双柏县农业局副局长、双柏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张国能 免去双柏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忠云 免去双柏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任双柏县地震局副局长;
方建玲 免去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双柏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维军 免去双柏县森林公安局鄂嘉派出所所长职务,任双柏县林业局副局长、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双柏管理局局长;
董 超 任双柏县森林公安局鄂嘉派出所所长(任职期间享受副科待遇,试用期一年);
李冬梅 免去双柏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董云生 免去双柏县招商局局长职务;
丁忠海 免去双柏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任双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吕 宝 免去双柏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双柏县招商局副局长(兼);
李成明 免去双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李 虹 免去双柏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开福 免去双柏县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方 杰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普云峰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尹国进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培金 任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
李永久 任双柏县行政干部管理学校副校长;
王景发 任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双柏县科学技术局局长(享受正科);
杨发新 任双柏县公安局鄂嘉派出所所长;
施学飞 任双柏县司法局大麦地司法所所长(任职期间享受副科待遇,试用期一年);
佘 文 任双柏县司法局安龙堡司法所所长(任职期间享受副科待遇,试用期一年);
李正红 任双柏县司法局独田司法所所长(任职期间享受副科待遇,试用期一年);
邓光富 任双柏县财政局副局长、双柏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铭 任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双柏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梅 任双柏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保留副科);
周光翠 任双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宇 任双柏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普 杰 任双柏县招商局局长;
黄莉莉 任双柏县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勇 任双柏县招商局副局长(兼);
赵 刚 任双柏县招商局副局长(兼);
李晓燕 任双柏县招商局副局长(兼);
尹文玲 任双柏县招商局副局长(兼);
李楚芳 任双柏县招商局副局长(兼);
吴尹华 任双柏县招商局副局长(兼)。
双柏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