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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双柏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3973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0年05月07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双柏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为方便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方案》的相关内容,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将更好的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云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双柏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现就《方案》作如下解读: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工作任务、主要工作措施、保障措施四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

    2019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详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黑臭水体进行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基本实现长治久清。2020年底,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双柏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乡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治理实现长治久清。

    (二)主要工作任务

    从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方面排查治理城市黑臭水体,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显见效。

    1.控源截污。一是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和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以及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全面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 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县城建成区内污水未接入管网或未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的新建住宅小区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新建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二是深入开展城市入河湖排污口整治。研究制定排污口管理相关文件,对入河湖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登记建档。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湖排污口。三是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全面推进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城市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四是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县城建成区内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排入自然环境的工业污水要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有特别排放限制要求的,应依法依规执行。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五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严禁城镇垃圾和工业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总结推广适用不同区域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防止生活垃圾直接入河或在水体边随意堆放。

    2.内源治理。一是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合理制定并实施清淤疏浚方案,严禁沿岸随意堆放或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其中属于危险废物的,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二是加强水体及其岸线的垃圾治理。全面划定城市蓝线及河管理范围,整治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在2019年底前完成。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管理,防止生活垃圾渗滤液直排入河。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严禁将其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将符合规定的河(湖、库)岸垃圾清理和水面垃圾打捞经费纳入属地财政预算,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3.生态修复。一是加强水体生态修复。强化沿河湖园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减少对城市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营造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的自净功能,为城市内游防治提供蓄水空间。二是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对城市建成区雨水排放口收水范围内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等运用海绵城市理念,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方式进行改造建设,从源头解决雨污管道混接问题,减少径流污染。

    4.活水保质加强流域生态流量的统筹管理,逐步恢复水体生态基流。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理由的各类调水冲污行为,防止河湖水通过雨水排放口倒灌进入城市排水系统。

三、主要工作措施

    《方案》从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巡河管理制度、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落实定期水质监测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科技支撑、强化运营维护制度、落实河道垃圾管理制度、落实活水调度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和公众监督受理机制、落实信息报送制度11项工作措施有效确保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顺利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优化审批、广泛宣传、严格责任追究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切实为实现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5%,2020年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的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政府文件: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水源地保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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