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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双柏县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1-0820398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0年04月2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双柏县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帮助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方案》的相关内容,加快推进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各项工作,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目的和依据

为抓好《中共双柏县委 双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双柏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管理、防治污染工作的开展,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为实施“生态立县、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奠定坚实的供水安全基础屏障,根据《楚雄州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双柏县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20年一季度,完成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2020年内,对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深入开展问题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基本见效,县、乡(镇)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分别达到100%。

三、主要内容

《方案》从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强化水源地风险防控四个方面对提高饮用水供水保证率、强化水源水质监管、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加强水源保护区交通穿越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清理整治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治二级保护区的污染源、强化水源环境应急管理、强化饮用水供水全过程监管等9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具体时限要求为:(1)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2020年9月前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及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审批工作;(2)2020年底前,在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的基础上,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3)全面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重点排查一二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工业和生活排污口,清理整治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污染源;(4)强化水源地风险防控。在2020年内编制完成县乡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定期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定期开展监测。

以上四个方面9项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涉及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林草局、县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和八个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社会监督四个方面对水源地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

此外,该《方案》还对现有三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八个乡镇的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明确。

原文:双柏县水源地保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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