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性目录清单和可选择目录清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28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地方法规、规章赋予乡镇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29号)和省州有关会议要求,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审改办会同县级各有关部门编制形成《双柏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乡镇权责清单》),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要内容
(一)《乡镇权责清单》由法定职权和赋权事项两大部分构成,一是法定职权107项,其中:承接《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82项行政职权事项,承接《楚雄州地方法规、规章赋予乡镇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25项行政职权事项。二是赋权事项142项,将《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142项行政职权全部赋予乡镇行使,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再实施。其中:136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方式为下放,其他6项行政职权事项赋权方式为委托。
(二)《乡镇权责清单》行政职权共计8类247项(赋权事项与法定职权事项名称相同的合并2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163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9项、其他行政职权47项。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890项,“追责情形”共计2655项。
(三)《乡镇权责清单》含11个要素:序号、行使主体(责任主体)、职权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救济途径及备注栏。实行“一乡镇一清单”共8个清单,备注栏对赋予乡镇实施的142项行政职权进行标识。
(四)涉及已划转县行政审批局实施的赋权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移交回原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赋权乡镇实施。
二、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开展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工作,不折不扣抓好相关工作的推动和落实。
(二)严格对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乡镇作为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要加紧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以及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依法依规行使各项行政职权;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应权责事项的培训、辅导、工作移交、监督管理等工作,切实帮助乡镇研究解决权责清单运行中出现的困难问题,不能有“清单编完,工作到头”的思想,更不能放任不管当“甩手掌柜”;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审改办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适时开展乡镇权责清单运行评估,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严格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今后,凡是未经省政府授权,县级部门不得随意将应由本部门履行的行政职权交由乡镇行使,不得越权增加乡镇权责事项。
(四)加强乡镇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乡镇权责清单》由县审改办统一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等要求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乡镇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根据工作需要增减所选取赋权事项,以及赋权乡镇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仍然接不住、管不好的赋权事项,由乡镇提出,县审改办组织相关部门评估后,按照程序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附件:1.双柏县妥甸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
2.双柏县大庄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
3.双柏县石咢嘉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
4.双柏县法脿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
5.双柏县大麦地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
6.双柏县安龙堡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
7.双柏县爱尼山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
8.双柏县独田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