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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双柏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3-1124003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4日

2023年11月24日,双柏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双柏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双政办发〔2023〕15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

根据楚雄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规划,2024年我县将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目标。为如期完成创建任务,不断提高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实现幼有所育,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双柏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制定该方案旨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对照督导评估指标要求,组织和统筹部门合力补齐补强当前我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不完善、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保教质量不高的短板弱项,确保2024年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二、《方案》制定的依据

1.《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

3.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云政教督〔2020〕12号)

5.《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6.《楚雄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楚教通〔2019〕11号)。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以实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为目标,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保障体系,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办园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是工作目标。对照《云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评估标准,开展自检自查和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评估要求,确保2024年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是工作任务。提出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提高普及普惠水平、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保教质量、强化学前教育监管6项工作任务。

四是工作步骤。明确创建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检自查、申报州评、迎接省评、完善提高五个步骤进行。

五是工作要求。提出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时报送材料、强化督导检查4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四、文件前置审核情况

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对本《方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对照上级文件精神未发现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内容。

五、征求意见等情况

本《方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双柏县实际,由双柏县教育局负责起草《方案》初稿,起草过程中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方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1月24日正式印发。

六、相关提法的解释说明

(一)“学前教育普及”。就是确保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为每位幼儿提供享受学前教育的条件,即解决“入园难”的问题。

(二)“学前教育普惠”。就是减轻每个家庭学前教育的经济负担,即解决“入园贵”的问题。

(三)“普及普惠水平”。就是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

(四)“政府保障情况”。主要着眼于政府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包括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财政投入到位、收费合理、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监管制度比较完善等。

(五)“财政投入”方面的要求。一是根据“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的要求,确保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只增不减,生均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只增不减。二是落实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每年生均600元)。三是足额拨付中央和省普惠性民办园奖补资金(每年每生200元)。四是落实州定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标准。即根据《楚雄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楚教通〔2019〕11号),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扩充资源,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县城不低于3万、乡镇及以下地区不低于2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年检合格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年生均不低于2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所需奖补资金由州、县财政按照各50%承担。

(六)“办园条件”方面的要求。幼儿园园舍卫生、安全,独立设置,有合法有效使用、租赁合同。园址设置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区域内,远离污染源,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标准要求。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按照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配备幼儿玩教具。有符合各年龄段幼儿认知的图书,生均5册。

(七)“幼儿园保教质量”方面的要求。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小班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每班不超过30人、大班每班不超过35人)。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落实科学保教要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确保无“小学化”现象。

(八)“社会认可度调查”。督导评估时,抽取一定比例的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开展调查,社会认可度须高于85%。

(九)“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就是幼儿园课程、教育方式等开始向小学靠拢,从管理方式、教学方式、课程等方面都和小学相似甚至有些基本相同,把幼儿园教育变成了小学教育,幼儿园的幼儿学习压力增加,这种方式即被称为“幼儿园小学化”现象。

原文: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图解:双柏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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