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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双柏县2023年赋予乡镇行使的县级行政职权动态调整事项清单

索引号:11532322015171363F-/2024-061100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4年06月07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近日,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2023年赋予乡镇行使的县级行政职权动态调整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清单》编制背景和过程、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一)编制背景

2023年3月13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2023年6月1日,州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州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根据省州的统一部署要求,双柏县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了全县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正式启动了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按照“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结合2023年7月24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性目录清单和可选择目录清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28号)等文件,通过前期摸底调查、赋权事项乡镇座谈、分析评估、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论证选取等环节工作,形成了《乡镇权责清单(送审稿)》经报请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将《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中涉及的12家县级部门142项行政职权一次性赋权乡镇行使。2023年11月16日,赋权事项正式移交乡镇行使,运行至今已半年时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文件中“乡镇(街道)赋权后,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仍然接不住、管不好的赋权事项,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的规定和近期有关要求,我县于2024年4月12日启动了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

(二)编制过程

按照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会议座谈、提出申请、梳理汇总、部门初评、会议评估、分析研判、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清单(送审稿)》,经十四届县委第91次常委会会议、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以《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赋予乡镇行使的县级行政职权动态调整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和公布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清单》总体情况

《清单》梳理编制了2023年赋予乡镇行使的县级行政职权动态调整事项共31项,并逐项编制了序号、赋权事项部门、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赋权方式、设定和实施依据、动态调整的方式、动态调整的范围、动态调整的依据及备注栏10个要素内容。

(二)《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对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赋予8个乡镇行使的其中9个事项进行统一调整收回,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赋予妥甸镇行使的其中18个事项、县文化和旅游局赋予除妥甸镇之外7个乡镇行使的其中4个事项进行差异化调整收回。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调整后,妥甸镇保留赋权事项115项;大庄镇、法脿镇、嘉镇、大麦地镇、安龙堡乡、爱尼山乡、独田乡7个乡镇各保留赋权事项129项。

(二)《通知》要求,《清单》公布后15日内,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完成调整收回事项动态管理和工作交接。

(三)《通知》明确,调整收回的事项由原赋权事项部门依法履行,乡镇不再行使。

原文: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赋予乡镇行使的县级行政职权动态调整事项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