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双政办发〔2024〕7号)已印发,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定义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主要包括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及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根据《关于实施国家第四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2011年第92号)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的要求。因此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一般指2013年7月1日前生产的柴油货车。
二、开展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工作的意义
双柏县素有“滇中绿海明珠”美誉,始终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随着双柏县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大家对环保提出了更严要求和更高标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已成为影响双柏县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众所周知,汽车尾气的排放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并直接危害人体健康,而国三与国六排放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国六柴油货车尾气处理针对氮氧化物和PM颗粒物的消除展开了诸多的净化措施;其次国三排放标准的车辆使用频次高、强度大,车辆稳定性、安全性都受到了极大考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随着车龄的增长和车况的下降都在成倍增加,如保养不当、车辆老化则必然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因此,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对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云南省柴油货车污染 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通知》(云交 运输〔2023〕28号)及《楚雄州柴油货车污染 治理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通知》(楚交 运输〔2023〕7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打赢双柏县柴油货车污染 治理攻坚战,制定双柏县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发展绿色货运,推进车辆结构升级,进一步提高双柏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双柏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实施方案》的制定过程
《实施方案》初稿拟制后,书面征求了双柏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双柏公路分局、州交通执法支队双柏大队10个县级部门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修改意见2条,采纳有效1条。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方案。
五、《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部分对《实施方案》制定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进行了明确。总体目标:以全面完成淘汰我县500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为总体目标,到2024年内完成70%,最终2025年底完成全部淘汰任务。工作部署:明确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主体责任,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紧盯任务时间节点,制定限行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克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1.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各方责任:主要任务是确保政策宣传解读到位,做好淘汰车辆《道路运输证》信息查询统计,车辆、车主、排放阶段信息审核,车辆注销信息查询统计,已报废车辆回收信息汇总整理,并指导企业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建立回收台账,争取奖补资金等工作。
2.加大查处力度,有序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发布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禁行措施的通告,完善交通提示标识,开展限行、禁行工作(已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且在质保期内、稳定达标排放的除外),加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纳入淘汰范围的车辆,不予办理变更、转移登记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3.强化排放检查,严格执法监管:主要任务是强化路检路查、入户抽查,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执法监管闭环,倒查排放检验机构责任,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
4.强化督促指导,严格管理用车:主要任务是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指导督促重点用车单位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鼓励自有车辆更新购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或清洁能源、新能源车;对违反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的重点用车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开,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为有效保障方案的实施和工作的推动,从宣传引导、风险研判和组织实施3个方面进行了安排,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