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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集镇赶集日的公告

日期:2025年04月16日   作者:   来源:七彩    点击:[]

广大商户、人民群众:

赶集一直以来是我镇人民群众进行商贸及农产品交易,购买生活必需品的主要方式。为进一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提升我镇“仙鹤大庄稻花之乡”乡村旅居品牌形象,发展我镇周末旅游经济及方便群众办事,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大庄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25年5月1日起大庄镇集镇赶集日由原“生肖鼠、马”赶集日调整为每周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1.赶集时间

原赶集日:按农历生肖鼠、马日举办。

新赶集日:自2025年5月1日起,固定大庄镇集镇赶集日为每周五全天

2.赶集地点

赶集地点保持不变(集镇鹤源路),请各位商户、群众按照划定区域有序参与、积极配合。

二、管理要求

1.商户规范。

摊位需在指定区域摆放、规范摆摊位置,严禁占道经营、占用消防通道,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处理并进行通报。

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包安全)责任。

2.交通秩序

车辆按指定区域(鹤源路南北侧临时停车场、老粮所停车场)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对于乱占停乱放的将按照违章处理。

赶集日早7:00至晚18:00集镇主干道实行单行通行,请服从现场交通疏导。

3.环境卫生

商户需自备垃圾收纳容器,收市后清理摊位周边垃圾。集镇第三方管理公司将加强巡查,对未履行责任者及时劝导制止或通报整改。

三、过渡期安排

宣传过渡期(202541-430日):通过广播、微信群、户长会等方式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知晓调整内容。

试运行期(202551-531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驻点引导,协助商户、群众适应新规。

四、咨询与反馈

联系电话:0878-7811003(大庄镇集镇管理办公室)。

监督建议:可通过商户微信群或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反馈意见。

望广大群众和商户积极配合、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集镇赶集相关规定,对调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大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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