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分析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调处涉及民族关系方面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负责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对口支援、扶贫开发、经济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和科技推广应用;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和干部的培养教育及选拔推荐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和研究民族关系;
负责申报和管理民族机动金及专项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宜,联系指导民族学校、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和民族班有关工作;
负责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及出版规划;
负责协调民族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联系电话:0878-771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