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4月商贸主要指标运行情况
1-4月,我县消费市场继续保持恢复性增长。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8%,全州排名第6位,增速比全省(35.8 %)低17.8个百分点、比全州( 15.5%)高2.5个百分点;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32%,全州排名第5位,增速比全省(33.4%)低1.4个百分点、比全州(33.1%)低1.1个百分点;住宿业营业额增长34%,全州排名第 2位,增速比全省(76%)低42个百分点,比全州(30.4%)高3.6个百分点;餐饮业营业额增长37%,全州排名第5位,增速比全省(52.9 %)低15.9个百分点、比全州(37.3 %)低0.3个百分点。
1-4月,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661.1万元,同比增长24.5 %,增速比全国(17.7 %)高6.8个百分点、比全省(22.4 %)高2.1个百分点、比全州(24.4 %)高0.1个百分点,全州排名第 5位。两年平均增长12.9%,比全国(4.3%)高8.6个百分点、比全省(3.9 %)高9个百分点、比全州(5.5 %)高7.4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
(一)限额以上法人企业规模小,户均收入较低,质量不高。在全县43户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中,1-4月,销售额超过1千万元的只有5户,占比仅为11.6%;销售额(营业额)达到5百万元的有3户,占比仅达7%。1-4月,批发和零售户均收入967万元,住宿和餐饮户均收入215万元。我县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四大行业存在新入库的企业增长速度快,绝对值小,原在库企业经营销售增长乏力,加之受经济总量小、消费人口有限等因素影响,全县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出现户数多,户均收入低的结构。
(二)由于上年同期数跌落幅度没有省州大,因而主要指标增速排名有所下降。去年1-4月,全国、省、州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影响较大,主要指标同比增速都出现大幅度回落,全省上年1-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11.8%,全州下降10.6%,而双柏由于防控、排查措施得力,1-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4%。上年同期基数的大幅度下降,显著抬高了今年全国、省、州1-4月的同比增速,而双柏由于上年同期实现了小幅增长,所以今年1-4月主要指标增速低于全国、省、州,通过计算两年平均增速剔除低基数的影响。两年平均增速算下来,今年1-4月,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两年平均增长4.3%,云南增长3.9%,楚雄州增长5.5%,而双柏两年平均增长12.9%,比全国、省、州高。
(三)住宿、餐饮行业逐步复苏向好,完全恢复尚需时日。住宿餐饮虽然已逐步复苏向好,但疫情之后人们对聚集性消费仍心存顾虑,大多数居民仍然愿意选择在家就餐,疫情暴发以来客流量偏低、经营状况不佳的局面未根本性扭转,住餐行业尚未走出低迷态势,完全恢复尚需时日。
三、建议
(一)培育重点企业,扩大市场规模。一要继续做大、做强现有限额以上单位,充分发挥现有限额以上企业(个体)的龙头作用,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引导其规模发展,为双柏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的持续增长提供保障;二要重点培育一批限额以上企业,形成新的规模零售额增长点,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增强企业的生命力;三要积极引进信誉好、实力强的知名企业和品牌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升消费品位。
(二)围绕目标抓好统计协调工作。抓实限上企业的新增培育工作,深入限上企业和限上目标企业调研,指导企业挖潜增量,确保相关数据做到应统尽统,尽量避免指标数据大幅波动的情况。
(三)持续抓好消费促销活动。组织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通过发放消费券、满减满赠、刷卡打折、积分送礼等优惠举措,围绕名菜评选,组织各类活动,激活消费市场,拉动消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