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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lcj/2025-00003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9年01月17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双柏县林草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林业系统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明确由副局长分管,专门股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其他工作一起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建设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三)突出公开重点。按照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安排,突出抓好重点环节,抓好重点工作的公开,严格履行公开程序,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9

31

279

行政强制

28

6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7.45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到位。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未能做到及办及公开,公开项目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改进情况。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优化领导机构名称和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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