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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关于2025年11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青香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索引号:sthjj /2025-00019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11月11日 发布机构:双柏县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 文  号: 生效日期: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6147250(州生态环境局双柏分局办公室);传 真:0878-6147250。

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东兴花园;邮 编:675100。

名称

青香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建设地

双柏县法脿镇铺司村委会、法甸村委会

建设单位

大唐(双柏)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工程总占地面积116.51hm2,其中:临时占地111.44hm2永久占地5.07hm2。项目规划额定容量120MW,电池组件安装容量144.144MWp。选用峰值功率为65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光伏发电系统由40个光伏阵列组成,3个标称容量1500kW2个标称容量2100kW5个标称容量2400kW5个标称容量2700kW7个标称容量3000kW18个标称容量3600kW的组串式逆变方阵,共配置逆变器400台,箱式变压器40台。通过435kV电缆集电线路输送至邦三光伏项目220kV升压站,集电线路总长22.05km,其中直埋电缆7.913km;架空导线14.137km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①生态环境影响,建设过程中会破坏原有植被,扰动地表原有地貌,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对项目区周围两栖、爬行类动物产生一定影响,可能使施工区内及周围两栖、爬行类生境丧失。②废气,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建设、运输等活动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汽车(工程机械)废气。③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④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影响。⑤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混凝土废料、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影响:①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废气。②废水 光伏板清洗用水③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伏主要为光阵列区箱式变压器噪声。④固废  报废的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废逆变器;危险废物为箱变变压器事故油以及检修废油废矿物油。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减小植被受影响面积。

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在临时表土堆场、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围挡,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周边耕地、道路以及林区。

电池组件及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原地貌。

④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并要求完工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

⑤电缆沟施工后应及时回填,并恢复原有地貌。

⑥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⑦项目实施期间加强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

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②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

③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生产区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④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⑤配备洒水车,对各施工生产区经常洒水。

⑥各施工段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其职责是指导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弃土、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堆放,场地恢复和硬化,清除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上的泥土、弃料以及车辆、轮胎上的泥土,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对一些质轻、易飞扬的施工材料,如水泥等的堆放场地,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如设简易堆放棚等,避免风吹损失和二次污染。。

⑦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施工期环保管理人员对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巡查,发现环境污染、投诉和纠纷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和合理解决。

在施工生产区距离敏感点较近区域,本项目施工边界100m范围内的居民点,施工生产区面向村庄一侧设置不低于1.8m的临时围挡,并加强施工生产区洒水降尘,用土工布覆盖易产尘材料、土石方及时回填压实,在靠近居民点进行施工时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及施工时序,禁止大开挖、推平台等作业方式,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基础措施。


2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在项目区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容积约为3.0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或施工等,不外排。

②洗手等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内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待施工期结束后,项目区建设的临时沉淀池经拆除后回填,不遗留至运营阶段。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工具和车辆,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有减振机座。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②施工机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路段时速慢行,禁止鸣笛。

③施工期夜间停止施工。

④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来缓解。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周边垃圾回收站。

②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回填于项目区的低洼处,不外排。

③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加强管理,采取分拣、剔除等分类收集处理措施,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部分委托渣土清运单位及时清运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


运营期

(1)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结束后,对光伏方阵空地区及道路边坡进行植被恢复,人工整地并栽种狗牙根等评价区常见植物种类,道路旁栽种行道树、爬山虎。

项目运营期间,设置管理人员,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在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对工程影响区的环境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通过动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

(2)运营期废气处理措施: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3)运营期水污染处理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太阳能板组件清洗废水,项目太阳能板组件的清洗废水其主要成分是SS,产生的清洗废水通过太阳能板落入场地土壤中,用于光伏场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光伏场区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几乎不产生噪声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工程依托邦三升压站内设置的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用来暂存废弃光伏组件、废逆变器,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单独收集后按危废处理;

在每个箱变油箱排油口侧设置2m3箱变事故油池,收集事故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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