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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水土保持工作多措并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2023年11月0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是以宣传为基石。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工作,深入企业对各生产建设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让企业充分了解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和水土保持的重要性,遵守水土保持法的必要性,理解和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提高全民对水土保持法的认知和认同,提升开发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建设的自觉性,减少执法阻力。

二是紧盯重点企业。2023年以来,对境内采石、烧砖等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现场监督检查19次,发出水土保持责任告知书19份。政策宣传、走访14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4份,编(补)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10份;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1场次,发放问题清单反馈表和联合检查记录表1份,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促进水土保持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紧盯关键环节。通过查看现场、翻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答疑、政策宣传等方式,重点检查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及报备(批)情况、水土保持投资落实情况(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逐一在各项目现场填写检查记录表,指出项目建设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批复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监理监测滞后、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等主要问题,结合各项目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健全组织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意见。

四是注重问题整改。按照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整改要求,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和反馈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防在建设过程中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通过与应急、环保、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对生产建设单位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发现一处、整改销号一处。让建设单位增强了水土保持意识,有效防范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有效防止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是坚持“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精简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优化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方式,放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的审批条件,将原征占地面积1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1万立方米以上应编制报告书改为征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编制报告书,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其他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优化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行政许可只作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规定要求的,做到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大大提高了为企业办理手续的效率;实施便民高效的缴费程序,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逐项确定职责划转后的征缴流程,推动办事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优化缴费程序,使生产建设单位享受到“一站式”服务,提高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管效率,2023年共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282.65万元。

今后,在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同时,我们将继续落实水土保持强监管的行业发展要求,不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优化服务与强监管并行,进一步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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