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财政局 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第一批)和州级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3〕21号),现下达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和州级资金2379.14万元(中央直达资金2323.85万元;州级资金55.29万元),其中:下达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951.4万元,其中:小学教育462.94万元,款列“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科目;初中教育341.02万元,款列“2050203初中教育”预算科目,均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经济科目;下达特殊学校教育公用经费57.06万元,款列“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预算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经济科目;下达100人以下校点公用经费90.38万元,款列“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科目、“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经济科目;下达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经费423.88万元(中央资金368.59万元;州级资金55.29万元),其中:小学教育225.05万元,款列“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科目;初中教育198.83万元,款列“2050203初中教育”预算科目,均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济科目;下达营养改善计划经费1003.86万元,其中:小学教育627.91万元,款列“2050202小学教育”预算科目;初中教育375.95万元,款列“2050203初中教育”预算科目,均列“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济科目。请加强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执行到位。相关要求请严格按楚财教〔2023〕21号规定执行。
附表:1.双柏县2023年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补充公用经费资金分配表
2.双柏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资金分配表
3.双柏县2023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资金分配表
4.双柏县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分配表
5.双柏县2023年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