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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省、州、县级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围绕“保发放、防风险、调结构、促转型、优服务”的工作思路,以社保服务数据化转型为支撑,以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为着力点,按照《2023年楚雄州社会保险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要作用。

双柏县2023年共收到各级财政拨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共计3,779.84万元(包含县级财政为各类人员代缴资金47.72万元,州级财政为特殊困难群体代缴补助资金2.32万元,省级财政为特殊困难集体代缴资金29.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收入2,661.99万元,省级财政补贴收入913.62万元,州级财政补贴收入124.47万元。截至2023年末共支出4,149.76万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支出2,991.46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支出958.12万元,州级财政补贴资金支出152.46万元,县级财政补贴代缴资金支出47.72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论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省、州、县级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2.13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经评价分析,项目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位,严格按照政策支出。在人员资格认定、死亡认定、养老金缴纳、发放养老金等方面执行了较为严格的流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群众的幸福感及满意度不断提升。但同时也存在政策宣传不精准、管理制度待完善,参保结构待优化、基层服务力量薄弱,业务经办人员不稳定的问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以扩面增效为抓手,实现城居保应保尽保

利用大数据共享机制,全面核实全县的户籍人口,排查应参未参人员,精准锁定扩面增效人员,把数据作为扩面“利器”,用好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通过数据比对,准确掌握未参保、断保人员信息,促进适龄人员参保,精准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通过稽核督查、数据比对等方式,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参保;紧盯重点人群,把到龄的非在校生作为参保扩面的重点人群,逐一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兜牢民生底线,把未参保的残疾人、低保、特困、边缘易致贫户纳入代缴参保范畴。

(二)以“康乃馨”行动为契机,细抓扩面增效

以“康乃馨”行动为契机,落实“社保服务进家门、保障到个人”的服务理念,双柏县创立“一乡一支”服务的先锋队以及开设“一村一块”政策宣传栏、建立“一户一档”扩面实名库、培养“一户一人”政策明白人、选树“一村一人”社保代言人、发放“一人一份”政策告知书、启动“一户一人”参职保计划、实现“一户人人”主动提档次的“八条措施”,坚持用真心、耐心、诚心、细心抓扩面增效。

(三)落实社保帮扶,兜牢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三级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和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定期比对脱贫人口、三类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参保情况,对符合条件未参保的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参保动员,做到确认一人、纳入一人、到龄一人、发放一人。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人员、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由县人民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1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症残疾人省级代缴保费200元,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三级残疾人2023年开始代缴100元,做到应代尽代,减轻困难群体社保缴费负担。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精准

部分从业人员对社保政策解读不精准,政策宣传针对性不强、覆盖层面不够均衡,大部分群众对实施社会保险的真正意义认识不足,导致参保意识不强。在宣传过程中,有的乡镇宣传方式、方法单一,宣传的重点和实效性不强,同时存在宣传内容不深入、不细致,政策没有讲清,业务没有说透等问题。

(二)管理制度待完善,参保结构待优化

一是绩效管理方面,没有建立相应的绩效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二是随着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出现了脱保断保现象,同时,部分城乡年轻人养老意识淡薄,对参保扩面和持续缴费造成一定的影响。目前社保缴费层次不高,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1.97万人,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73万人,占比仅为14.4%,从养老保险水平看,主要存在“两高”“两低”现象,“两高”:一是已参保人员中首次参保年龄偏高;另一个就是中断缴费比例高,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比例高,“两低”:一是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基数偏低;另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中职工占比偏低。

(三)基层服务力量薄弱,业务经办人员不稳定

随着社会保险工作业务的扩大,加之社保综合柜员制改革工作的推进,现有的人员配备、经办能力、服务水平亟待加强。基层社保工作力量不足,大多数乡镇未按编制数落实业务人员或存在着一人多岗的情况,乡镇业务人员流动性大,导致政策业务网络系统操作不熟悉等原因,容易影响社会保险业务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五、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参保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社保政策和业务经办的宣传力度,结合不同险种特点,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要把参保的目的和意义讲明白、能认同,关键要把政策的实惠和好处算清账、能听懂,切实纠正一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对象思想观念的认识误区,广泛倡导“吾老吾养”的社会共识,引导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消除政策“信号”盲区和接收“死角”,提高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参保结构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建立相应的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制度。其次,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协调配合,畅通与公安、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渠道,实现数据实时交换,锁定各险种扩面对象,动态更新扩面增效实名库,实现精准扩面。充分发挥社保服务先锋队作用,挖掘扩面资源,拓宽扩面渠道,在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的同时,不断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努力提高养老保险参保质量。

(三)加强基层经办人员建设,提升队伍能力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服务理念,强化政策理论、业务经办、服务技能等培训,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一支政策熟、业务精、服务优的业务经办队伍,确保政策清楚、解答无疑。多措并举,加强普通人群“静脉服务”,困难人群“暖心服务”等人性化措施,不断优化提升社保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基层人员能力建设,进一步充实乡镇、村(社区)社保经办力量,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2至3人从事社保经办工作,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保协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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