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本单位政务服务窗口。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和招投标有关工作。
负责组织拟定重大价格和收费改革政策和方案。研究提出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贯彻落实商品价格和收费法规和政策。指导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拟定政策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牵头制定或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协调重大价格和收费争议,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指导全县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定价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