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按照《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和(第2号)要求,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双柏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9月26日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举行了《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对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是否合法、适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听证后根据听证代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过多轮的征询和修改完善,该初步成果经县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现将《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向社会发布。
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双柏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9月26日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举行了《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21年8月26日,按规定在双柏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了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2021年9月24日,发布了双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2021年9月26日(星期日)下午14:30;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在双柏县自然资源局6楼会议室,本次听证会参会人员共29人(其中听证代表23人,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1人,听证记录员1人,技术单位陈述人1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会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尹辅龙主持,决策发言人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赵秀梅同志担任。听证监察人由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二级主任科员李楚芳、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昌国同志担任,听证记录人由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股长普文彬同志担任。
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纪律和听证程序及听证会场有关注意事项。
2.听证决策人就本次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制定工作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3.技术承担单位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就本次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介绍和说明;
4.听证代表对本次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发表意见和提问,并填写听证会意见表;
5.技术承担单位陈述人和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对本次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进行回答、说明;
6.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7.决策发言人就本次双柏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进行听证总结;
8.听证主持人进行听证会议总结。
二、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和建议
会议期间,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做好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要意见和建议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及补偿项目砖墙含地基400/元立方米,补偿标准过低,应在460左右。土墙应该在200元以上。
(二)鱼塘、打捞及损失费,鱼塘有大有小。如面积小的应多少一个做个界定。
(三)对水稻、麦类、玉米补偿标准适当调高。
(四)原州、县未发布的标准,现标准要有适当增加,增加路灯、坝塘、草坪类补偿标准。
(五)建议对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再科学合理地分类,广泛调研、适当调整部分补偿标准。
(六)建议构筑物材料参考《楚雄建筑材料设备价格信息》。
(七)建议补偿标准处于全州中等水平。
(八)豆类因地类不同,成本不同,蚕豆成本应大于豌豆成本。蚕豆在水田,豌豆在旱地。
(九)建筑物补偿标准应按建筑年限长短来确定补偿标准。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建议的处理情况
上述意见和建议,经听证决策人合议后,就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部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相关决策发言人已现场做了充分的政策解释和说明,该意见采纳,由技术单位对补偿标准测算参数、基础资料数据进行重新核对,重新测算,对部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偏低的补偿项目进行调整。
(二)关于听证代表提出的部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缺失,种类不全问题。该意见建议部分采纳,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包含常见的补偿项目,根据《云南省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技术解答(第一期)》,原则上补偿标准种类不宜过细,满足实际土地征收工作即可,未覆盖的补偿标准可按照技术指南相关要求执行,征地过程中遇到特殊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评估,评估结果经确认后予以补偿。
(三)关于听证代表提出鱼塘有大有小。如面积小的应多少一个做个界定,该意见采纳,因为在补偿标准中已经注明鱼塘的补偿标准考虑的是打捞及损失费,且是按照水面实测面积按亩补偿,内涵上已经区分了鱼塘的大小。
(四)关于听证代表提出豆类因地类不同,成本不同,蚕豆成本应大于豌豆成本,蚕豆在水田,豌豆在旱地;该代表的意见不予采纳,根据《云南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技术指南(试行稿)》要求,各地青苗补偿标准可选择按地类进行补偿或者按作物补偿,两种补偿方式选择其中一种,不可既按作物又按地类进行补偿,因此该代表提出的意见不予采纳。
(五)关于听证代表提出建筑物补偿标准应按建筑年限长短来确定补偿标准,该意见采纳,根据《关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由于建筑物装饰装修所用的各类材料价格不同,同时建筑物及装饰装修客观存在成新率等因素,因此该标准可以是指导价,也可以是执行价。根据双柏县实际情况,双柏县建筑物补偿标准为指导价,建筑物补偿标准不包含房屋装饰和装修费用,对于年代久远的坟墓、土地庙、古建构筑物等特殊建筑物,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按实评估,评估结果经确认后予以补偿。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