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规定,按照双柏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举行《双柏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在县自然资源局六楼大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罗小平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二)听证委员
李欣霖 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股长
苏正华 县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局局长
郭 斌 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股长
董翠红 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股长
(三)决策发言人
吴 忠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尹 辉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艳梅 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四)听证监察人
李兴全 县委政法委二级主任科员
许红波 县政协经济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费天才 县司法局副局长
(五)听证记录人
魏 琳 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晓梅 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
王正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 武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普 映 县民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 明 县统计局农业股负责人
朱 法 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改革股股长
郭发昌 县交通运输局规划股工作人员
张进斌 县乡村振兴局行业扶贫股工作人员
李瑞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副主任
李昕颖 县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
汤林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管理股副股长
杨祖勇 县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
李光波 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股长
李 慧 县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预案管理股股长
李光勤 妥甸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苏华春 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文华 大麦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普光祖 独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尹世元 爱尼山乡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矣永正 法脿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谭自专 妥甸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周文智 大庄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朱发胜 安龙堡乡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杨文君 妥甸镇人大代表
李 毅 东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代表
尹如平 妥甸镇东城社区下村居民小组居民代表
李 庆 妥甸镇东城社区凹子村居民小组居民代表
李昌显 妥甸镇人大代表
李昌荣 妥甸镇西城社区茨菇坝村村民代表
李正龙 妥甸镇西城社区上村村民代表
吕光德 妥甸镇西城社区街一村民村民代表
三、其他事项
请听证会参会的人员作好发言准备,会后提交相关意见,请自然资源局做好记录。
附件:双柏县征收农用地区片价更新调整结果表和双柏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地类调节系数地区表
双柏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附件
双柏县征收农用地区片价更新调整结果表
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描述 |
测算单元(行政区个数) |
测算面积(公顷)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区片 标准 |
其中 |
土地补偿费(40%) |
安置补助费(60%) |
I |
妥甸镇:东城社区、西城社区、小村社区; |
3 |
4655.31 |
53400 |
21360 |
32040 |
II |
妥甸镇:箐口村、中山社区;大庄镇:大庄社区;法脿镇:法脿社区;鄂嘉镇:鄂嘉社区; |
5 |
18832.65 |
49600 |
19840 |
29760 |
III |
大庄镇:普岩村;法脿镇:雨龙村;鄂嘉镇:阳太村、密架村、新树村;大麦地镇:普龙社区、峨足村;安龙堡乡:安龙堡社区、青香树村;爱尼山乡:海资底社区;独田乡:独田社区、大水田村; |
12 |
54853.20 |
45400 |
18160 |
27240 |
IV |
妥甸镇:桂花井村、大敌鲁村、麦地新村、新会村、羊桥村、窝碑村、格邑村、丫口村、和平村、九石村;大庄镇:柏子村、干海资村、各三郎村、木章郎村、普妈村、杞木塘村;安龙堡乡:新街村、说全村;大麦地镇:河口村;爱尼山乡:旧哨村; |
20 |
75576.43 |
38500 |
15400 |
23100 |
V |
妥甸镇:罗少村、马脚塘村、马龙村;大庄镇:尹代箐村、洒利黑村、代么古村、麻栗树村、桃园村;法脿镇:烂泥村、石头村、六街村、铺司村、双坝村、者柯哨村、麦地村、红栗村、法甸村、折苴村、古木村;鄂嘉镇:茶叶村、红山村、旧丈村、麻旺村、龙树村、新厂村、老厂村、平掌村、东凤村、义隆村;大麦地镇:光明村、底土村、大麦地村、邦三村、蚕豆田村、野牛村;安龙堡乡:柏家河村、他宜龙村、法念村、六纳村;爱尼山乡:大箐村、力丫村、麻海村、六合村、把租村; |
44 |
143447.71 |
23500 |
9400 |
14100 |
合计/平均综合地价 |
84 |
297365.30 |
33473 |
13389 |
20084 |
备注:红色字体为涉及调整区片级别的村民委员会; |
双柏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地类调节系数表
单位:元/亩
区片 编号 |
地类名称 |
农用地 |
集体建设 用地 |
未利用地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 用地 |
水田 |
水浇地 |
旱地 |
区片综 合地价 |
调节 系数 |
1.12 |
1.12 |
1.00 |
1.00 |
0.30 |
0.30 |
-- |
1 |
0.3 |
I |
53400 |
59808 |
59808 |
53400 |
53400 |
16020 |
16020 |
-- |
53400 |
16020 |
II |
49600 |
55552 |
55552 |
49600 |
49600 |
14880 |
14880 |
-- |
49600 |
14880 |
III |
45400 |
50848 |
50848 |
45400 |
45400 |
13620 |
13620 |
-- |
45400 |
13620 |
IV |
38500 |
43120 |
43120 |
38500 |
38500 |
11550 |
11550 |
-- |
38500 |
11550 |
V |
23500 |
26320 |
26320 |
23500 |
23500 |
7050 |
7050 |
-- |
23500 |
7050 |
备注:1、其他农用地不设调整系数,参照周边地类进行补偿;2、土地补偿费比例为40%,安置补助费比例为60%。 |